岁末年初,寒假期间,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持续高发,尤其是针对学生及家长群体的,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屡有发生,甚至有人受利益诱惑,沦为帮凶、共犯。
警情通报:
近期,省内各地连续发生冒充老师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案件,其诈骗手法如下:
第一步:入群。骗子通过扫描家长分享的二维码、搜索群昵称或技术手段盗取老师账号等方式进入家长QQ、微信群;
第二步:潜伏。在群内观察老师的活动规律;
第三步:克隆。将账号改为与老师相同的头像和昵称冒充老师;
第四步:诈骗。利用老师上课或者不在线的时间差,在群内以学校收取培训费、书本费、资料费、疫情防控体检费等借口,向家长收取费用,实施诈骗。
警方提醒:
(一)凡是收到班级QQ、微信群发布的各种收费信息,要先与老师核实后再转款。
(二)各班级的QQ、微信群应建立严格的入群审核机制,老师要经常核查群成员身份,发现可疑人员立即清除。同时将加群方式设置为“需要身份认证”,关闭“允许被搜索”,不使用“扫二维码”入群方式。
(三)如果被骗,请保存好相关证据(诈骗分子的QQ号、微信号、聊天记录、转账记录等)立即报警。
为了帮助青少年、家长识别骗术,近日四川省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发出,《致全省学生的一封信》,提醒广大学生,警惕电信网络诈骗!
跟川川一起来看!
亲爱的同学们:
当前,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持续高发,花样不断,犯罪分子利用电话、短信和网络等手段实施电信诈骗犯罪,尤其是针对学生及家长群体实施电信诈骗的案件屡有发生,严重危害社会治安,造成重大财产损失;少数同学受利益诱惑,出租、出借、出售自己的银行卡、手机卡、微信、QQ、支付宝等账号,甚至参与电信网络违法犯罪,沦为诈骗分子的帮凶、共犯。
请认真阅读此信,增强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,增强法制观念,远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。牢记“三不一多”原则,守住咱家钱袋子:未知链接不点击,陌生来电不轻信,个人信息不透露,转账汇款多核实。
一、学生易被骗案件类型
1、刷单返利类诈骗:网络兼职刷单、刷信誉、做任务的就是诈骗。
2、冒充客服诈骗类:网购声称商品有问题办理多倍赔款的,或者声称误开会员帮你取消的,或者声称包裹遗失办理赔付的,或者要求私加个人微信、QQ处理订单的就是诈骗。
3、虚假贷款类诈骗:先交保证金、验流水的贷款就是诈骗;网贷声称银行卡号填错需要激活的就是诈骗。
4、虚假征信类诈骗:声称征信有问题可以消除的就是诈骗。
5、网络游戏产品虚假交易诈骗:游戏充值、账号装备脱离正规平台私下交易的一般是诈骗。
6、充值返利诈骗:一切QQ、微信群中以明星回馈粉丝充值返利等为由要求转账的就是诈骗!
7、冒充公检法诈骗:说到安全账户、身份泄露涉嫌违法、通缉令管制令、公检法之间转接电话、找个封闭地方(旅馆)接受审查、要求提供银行密码验证码的都是诈骗。
8、冒充领导类诈骗:微信、QQ添加好友自称是学校领导、老师,以不方便用自己名义转账,要求向指定账户转钱的就是诈骗
9、冒充老师诈骗家长类诈骗:一切在网络上自称学校老师收取培训费用或者要求转账汇款的,请先通过电话、视频核实对方身份!
10、发放补助类诈骗:声称发放各类补助,但要先交钱的就是诈骗。
二、珍惜自己的信用和前程,不出租、出借、出售自己的银行卡、手机卡
电话卡、银行卡是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的必备工具,“两卡”泛滥是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持续高发的重要根源,危害十分严重。大量群众因骗致贫、因骗返贫,社会反响强烈。全国正在开展“断卡”行动,严厉打击惩戒违规出租、出借、出售、购买手机卡、银行账户行为。涉及手机卡的,每家基础运营商5年内只保留1张电话卡;涉及银行账户的,5年内不能开立新账户、不能使用网上支付和手机支付等非柜面业务,同时,纳入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管理,将违法违规行为记录至个人征信!你们是社会的未来和希望,不要为了小利,还未走向社会,便被社会淘汰,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了不可挽回的损失。
三、关注“熊猫反诈”微信公众号
“熊猫反诈”是四川省公安厅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负责运营的官方微信公众号,请学生和家长通过该公众号,了解高发诈骗手法、学习识骗防骗技巧,成为反诈宣传的参与者。
最后,再次提醒同学们,遇到涉及转钱等不确定情况,及时跟老师、家人、朋友确认信息,避免上当受骗!祝同学们身体健康、学习进步!
四川省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
2021年2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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